各位业主:
为进一步规范经三路17号院车辆管理,避免外来车辆随意进出、停放,维护小区交通安全,经学校研究决定,保卫处特对本小区车辆办理车辆通行证。具体办证要求如下:
1、本单位教职工的车辆,车主凭单位工作证及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办理。
2、本小区租户的车辆,需由房屋业主本人持单位工作证及租户车主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办理。
3、办证时间
2014年4月15日—4月18日。自4月19日起,未办理车辆通行证的车辆禁止进入本小区。
4、办证地点:经三路17号院门卫室
5、联系人:田老师13613716890
请各位业主相互转告并及时办理,以免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!
特此通知
2014年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