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部门:
校内机动车数量日益增多,为进一步规范校内车辆停放秩序,维护校园正常交通秩序,确保校园道路交通安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所有机动车辆需按照朝向指示规范停放至停车位,严禁乱停乱放。
2.图文信息楼南广场东西两侧设机动车临时停车区,所有机动车按照朝向指示规范停车。
3.为保障学生东生活区师生人身安全及交通秩序,所有教职工中午到职工餐厅就餐时,非公务禁止驾驶车辆在该区域行驶和停放。
4.对于机动车违规停放现象,第一次贴条警告,警告无效者采取锁车、拖车、取消入校资格等措施处置。
特此通知!
保卫处
2021年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