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暑期长假学院安全防范工作,确保学院财产安全,消除安全隐患,维护学院稳定。根据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请各部门积极开展自查工作,自查结果汇总后于6月27日前报至保卫科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部门要认真检查管辖范围内的用电和用电设备的安全情况;各办公室、实验室在工作人员离开后,要关闭所有电源、水源。
2.各部门要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门、窗、插销、锁具,要求必须安全有效。离开时关闭门窗,注意上锁。
3.假前各部门、各宿舍要及时清理各类杂物,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畅通,并防止因杂物引发火灾。
4.各部门要严格现金、票据、贵重物品的保管工作,防止被盗事件发生。
5.危险物品(如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品等)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,妥善存放。
6.学院内施工单位的主管部门,要加强对施工用电安全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,落实安全责任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