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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消防工作职责
2013-09-09 00:00   审核人:

1、 熟悉学院的消防重点部位,熟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位置,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。

2、贯彻执行学院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监督、检查、指导学院各部门(单位)消防安全工作。

3、 消防工作人员上岗前,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,并经考试合格,方能上岗。

4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。及时制止、纠正违反学院消防安全制度行为,认真登记存在的消防隐患和整改情况。

5、负责对存在的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,校卫队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业务的培训。

6、负责对重点部门、部位所属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培训。

7、定期对学院师生组织灭火演习和消防培训。一旦发生火灾事故,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,按学院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疏散和扑救。

8、负责消防宣传教育培训,全体师生基本达到“三会”: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、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。

9、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。
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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